海南省2020年公安司法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9 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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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0年公安、司法等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定于81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已取得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含国家专项计划)、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均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为8月1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到与面试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

三、面试体检程序

1.面试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两张照片(面试时由考生交面试学校)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须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体温测量、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地。考生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面试学校所在楼层候考试室报到,由面试院校工作人员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

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3.确定面试结果。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4.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含国家专项计划)、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及新疆警察学院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于8月2日7:30前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海榆大道186号)进行体能测试。

5.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四、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面试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准备室前,必须佩戴口罩。

2.考生在体温测量时,排队前后间隔需不低于1米,如体温≥37.3℃,则体温测量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两次体温检测≥37.3℃,则安排到隔离候考室另行安排面试。

3.参加海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含国家专项计划)、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及新疆警察学院面试的考生还须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高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高考体检表》,并携带《高考体检表》参加面试,面试前将《高考体检表》交有关院校。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无线电信息屏弊装置,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6.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7.各学校面试全过程实行视频监控,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到复议组申请复议。


海南省考试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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