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19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及高职与本科“3+2”转段升学课程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9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及高职与本科“3+2”转段升学课程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考生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9460100009127

旅游学概论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

取消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19460100003423

旅游学概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取消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19460100004809

大学语文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取消本次考试大学语文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9689。

海南省考试局

2019年3月6日


附件:

电脑版|移动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570204琼ICP备05000041

公安机关备案号46010602000014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