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19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及高职与本科“3+2”转段升学课程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9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及高职与本科“3+2”转段升学课程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考生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9460100009127 | 旅游学概论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 | 取消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19460100003423 | 旅游学概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取消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19460100004809 | 大学语文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 取消本次考试大学语文科目成绩 | 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 |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9689。
海南省考试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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