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4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高职院校补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年我省中招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已经结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81191人,中高职院校“3+2”连读、分段培养项目录取13882人,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项目录取2397人。目前,尚有个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现就补录阶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范围
(一)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高职院校可以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再补录。
(二)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考生的条件为电子档案状态“在库”(未被学校录取)且考试分数在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各中高职院校补录考生的条件为电子档案状态“在库”(未被学校录取)且考试分数在2024年海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及招生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已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非公费生计划、中高职院校“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以及海南华侨中学中美班在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退档,参加补录。
二、补录安排
(一)申请退档。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8月14日—17日申请退档,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和家长应向被录取学校递交书面退档申请,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中考成绩等信息,说明申请退档的理由,并由考生和家长签名。学校受理考生和家长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在省中招管理系统中提交考生的退档申请,市县中招办或省教育厅主管业务处室(中高职院校业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上进行核准。
(二)征集志愿。8月22日,省考试局将发布需要补录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高职院校的剩余计划数(含民办普通高中经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8月23日上午8时-24日中午12时,考生可登录省中招管理系统填报补录学校志愿。补录志愿设置6个平行志愿,包括民办普通高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三)投档录取。8月25日,省中招办按考生本次填报的志愿统一投档,各市县中招办和有关学校负责录取。8月28日考生可通过省中招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补录阶段工作结束。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不得随意退档。申请退档的理由应充分、合理并提供相关佐证。对于存在退档记录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省中招办会将其退档信息移交海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作为诚信记录存档。各市县中招办和各有关学校在考生申请退档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接待考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各市县中招办和各有关学校在补录时务必通过省中招管理系统核实考生的电子档案情况和分数情况,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降低分数控制线招生。
(三)对于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录取资格,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录取学校可将名单报送给市县中招办,由市县中招办在中招管理系统上做“录后退挂起”操作,由此空出的招生计划收回不再补录,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补录此类考生。
(四)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均以省中招管理系统的普通高中录取记录为依据建立,请各市县和各有关学校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补录,以便及时为正常报到入学的考生办理学籍和考籍。
(五)中高职院校如在补录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9月1日以后可以在省中招管理系统上自行申请补录符合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主管业务处室(中高职院校业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上进行录取审核。
省中招办在琼海集中录取期间的咨询电话31690027已停用。8月12日起在工作时间启用新的咨询电话:65983889、65851258、65851268。
附件:1.各市县考试招生部门咨询电话
2.海南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海南省中高职院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各市县考试招生部门咨询电话
附件2
海南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3
海南省中高职院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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