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海南省招生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9 来源: 省考试局
【字体: 打印

按照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安排,现将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我省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海南省招生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海南省招生院校有9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海南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1日至2007年8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七)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标准。

三、招生工作流程

海南省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海南省公安厅实施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我省招生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体检

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7:30前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前往医院,下载打印并携带《2023年海南高考考生体检确认表》、《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每人现场向医院支付体检费人民币100元现金。体检不进行抽血化验,可进食。体检合格的考生获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2023年7月2日8:00-10:00报到;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面试当天自行前往面试点参加面试。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获得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

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7:30前报到;地点: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海榆大道186号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获得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当天自行前往体能测评点参加体能测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获得政治考察资格,现场统一发放《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四)政治考察

时间:2023年7月4日起,至7月7日16:00截止。材料提交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考生(或考生监护人)凭《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接受考察申请,依次由派出所作出考察意见、市(县)公安局作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考察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省公安厅作考察结论。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注:请参加本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的考生应当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要求报到并提交材料,逾期未报到或拒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四、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体检

体检项目,单项淘汰,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环节。检测结果以当日现场为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现场体检条件:

1.身体健康,无各种残疾,无传染病;

2.五官端正,面部外观无明显缺陷或疾病特征 (如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和无影响面容的血管痣、色素痣、斑痣等,面颈部无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疤麻等)和特别严重的痤疮疤(不含青春痘),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3.皮肤外观:无呈现明显异常的皮肤疾病和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等),无血管瘤、斑痣等,着短袖T恤时手臂裸露部位和腿部(膝盖以下)无明显疤痕、胎记、色素斑等,无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无文身(在身体任何部位,烫成、绘成、刺成的,带颜色或与肤色接近的花纹、图形等)和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

4.身体: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脊柱侧弯、驼背和其他身体异形(如:多指畸形、断指、缺指、并指等),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或肘关节外翻不超过20度,两下肢不等长不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都不超过7厘米(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下蹲不全(双足并拢,膝后夹角不超过45度),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

5.无嗅觉和听觉迟钝或丧失,两耳无重听;

6.考生本人还须现场签名承诺未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虚作假,干扰体检结果,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后),申报患病经历和手术史、严重外伤史、严重疾病史及其治疗治愈等情况。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确保如实承诺,考生对其真实、准确、完整性负全部责任,若有不实,则体检结论不合格。体检结论还将参考《高考体检表》。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由面试考官提出问题,考生诚实回答。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表所示,以下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束后以当天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测。

    引体向上动作标准:须采取正握杠,双手开度与肩同宽或略宽于肩,直臂悬垂起始,发力上拉身体至下颌过杠视为完成1次。

仰卧起坐动作标准:须全身仰卧于垫上,屈膝双脚稍分开,一律采取双手置于耳侧,屈膝大小腿折叠约90度,辅助人员压扶脚部,仰卧起始时肩胛骨触碰软垫,收腹坐起时双手需始终置于耳侧,双肘触到膝关节,视为完成1次。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

(四)复核复测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考生对体检、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签名确认前提出1次复核申请,由现场工作人员核实申请理由,视情安排1次复核,现场复测的结果为最终结论。其中,在体检环节,身高、体重等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提出复议的,视情安排当日复检。血压、视力、色觉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视情安排当时、当场复测,离开现场不予复测。

考生签名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复测。考生未签名自行离场的,作不合格处理。

五、注意事项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工作安排及结果将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并遵守以下事项。

(一)考生报到要求。考生务必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着运动装和运动鞋,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每项备带不少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在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成绩。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由于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

(二)现场纪律要求。考生现场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取消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成绩。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如考生存在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或未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以及弄虚作假等情况,由此引起的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及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评要求。考生务必确认身体健康,充分考虑自身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等的适应度,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量力而行。考生因心脑血管疾病、新冠感染或其他疾病影响身体健康状况,身体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等不适应及体能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休息,做好参测安全评估和各项准备。

(四)特别提示。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保过关”、“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等为由收受财物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以上行为,请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供稿)

                             2023619日    

电脑版|移动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570204琼ICP备05000041

公安机关备案号46010602000014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