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补录取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 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
【字体: 打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决定于9月组织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符合我省2021年高职对口单招报考条件(见附件1,节选自琼教考〔202131),尚未被高校录取的两类考生:

1.免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人员。

2.已参加2021515日我省组织的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被高校录取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详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095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9128:0091417:30

(二)报名地点:省内各招生院校均设置报名点。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本人报考的院校申请报名。

参加本次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补录和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名称及专业名称详见附件24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到招生院校提交报名材料,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核查。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参加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的四辅人员

需提交:海南户口簿(省外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证明。

2)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

3)农民工还需提交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4)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还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2.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

需提交:海南户口簿(省外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毕业生提交)。

3.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需提交:毕业证;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

4.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需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二)采集考生信息。考生在报考点领取报考卡,并现场采集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

(三)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程序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逾期未完成提交报名材料、上网填写报名信息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绑定招生院校的报考卡后,不予更改报考院校。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学籍。

4.考生仅可选报1所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工作。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和招生院校应遵循国家和我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健康监测和筛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职业技能测试

  报名参加本次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五、录取成绩要求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人员,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其他考生要求职业技能测成绩合格,按2021年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院校使用学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并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新生。

各招生院校须在918日前完成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以招生院校通知为准。




海南省考试局

2021年9月10日


电脑版|移动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570204琼ICP备05000041

公安机关备案号46010602000014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