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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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1月16日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中已认定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见附件),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省考试局社考处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如因违纪违规考生预留的通信地址无法送达《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且考生预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将采用公告送达。按照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已经送达。
联系电话: 65813556
附件: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违纪违规拟处理情况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违纪违规拟处理情况表
序号 |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违纪违规情况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结果 |
1 | 4620010100203 | 综合能力测验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 《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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