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04 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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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海南教育现代化,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教育强省“1248”体系架构,以建设新时代教育强省为目标,以“国际教育创新岛”“智慧教育岛”两个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数字教育新标杆、教育综合改革新引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新样板为发展定位,以推进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基础教育公平优质、高等教育整体跃升、职业教育融通融合、教育改革创新攻坚、数字教育赋能引领、教师队伍强基培优、教育开放品牌塑造为行动举措,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有组织科技创新,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实现海南教育量质齐升,努力建成党建引领有力、思政固本铸魂、人才集聚发展、科技支撑显著、民生福祉夯实、社会协同高效、国际影响广泛的教育强省,为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2027年,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各级教育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提升,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教育对外开放战略支点作用更加突出。实现六个“显著提升”,立德树人成效和基础教育学业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显著提升,教育综合改革质效显著提升,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全球影响力显著提升;六个“走在全国前列”,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五育并举育人成效走在全国前列,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实践探索等教育综合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教育公共服务与管理数字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教育对外开放走在全国前列,保持青少年低近视率、低肥胖率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2035年,建成教育强省。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全面建成支撑、推动和引领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服务科技人才的能力全面提升,海南成为中国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的集中展示窗口,在中国式现代化教育改革创新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总体实现。

教育强省2027年、2030年和2035年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7

2030

2035

1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5

96

99

2

初中毕业年级阅读/数学达标学生比例(%

80

82

85

3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87

92

95

4

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

87

89

93

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5

68

72

6

在学研究生数(万人)

3.5

5.2

7.7

7

研究生数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例(%

10

13

16.5

8

每十万人口本科在校生数(人)

1600

1750

2000

9

本科及以上理工农医类毕业生占比(%

46

52

60

10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

18

25

35

11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4.5

14.7

15

12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6

11.8

12.4

13

境外高校独立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在校生和国际学生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例(%

6

10

12


二、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全省教育系统中青年领导干部“管教治校”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修、调研调训、挂职交流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专业化、学校领导班子专家化、学校基层干部职业化的选人用人体系。

(二)全面深化学校党的建设。开展自贸港先锋行动,推进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走在前列、干在实处,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党建品牌。贯彻落实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升新时代学校治理能力。实施公办高校党建“创优争先”、民办高校党建“固本强基”、中小学校党建“提质增效”工程,持续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设海南省教育融媒体中心,构建国际教育创新岛“大宣传”工作格局。

(三)着力加强教育领域清廉建设。深化教育系统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加强招生收费、科研经费、继续教育等重点领域监管。完善学校廉洁风险排查和管控机制,建立学校政治生态评价机制。

三、深化立德树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四)大力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完善党政领导进校园讲思政课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学校思政课建设创优、“大思政课”建设增效、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涉外办学高校思政课建设创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赋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质、学校思政课建设保障七大行动。高质量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建设体现中国之治、海南实践的改革发展教学资源库,让思政课充分彰显真理味道、时代气息、海南风格。深化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成为与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同等重要的“第四支队伍”。加强“四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海南特色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的传承教育。推进网络育人阵地建设,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等教育,打造巩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和育人生态。

(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快补齐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短板。深化体教融合,大力推进“三大球”、游泳和武术校园普及,擦亮琼中女足品牌,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60%以上。实施学校艺术项目提升工程,打造100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30所琼剧特色学校、50个海南民族传统艺术特色项目。围绕科学技术、海洋文化、生态保护、民族文化等,开发具有海南特色的劳动教育课程。加强家校协同,保障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深入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完善心理健康测评、监测预警、跟踪干预、转介就医、愈后复学全链条保障机制,办好海南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医学中心和12355青少年心理热线。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抵御非法宗教和邪教渗透。加强阅读能力培养,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六)全面加强高质量教材建设管理和语言文字工作。健全完善海南省大中小学教材“一规划四细则”制度。优化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建立健全教材选用、使用、监测、评估机制,规范管理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体系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围绕种业、深海、航天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本科和研究生一流核心教材。实现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教材使用全覆盖。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力度,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

四、构建公平优质基础教育体系,夯实民生保障基石

(七)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布局调整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开展“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引进工程和“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升级行动。建立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健全与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推动教师等教育资源跨区域跨学段动态调整、余缺调配。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旧城改造区、城乡接合部、重点产业园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科学布局规划中小学校。着力增加学龄人口净流入地学位供给,将海口、三亚等地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基础教育优质市县。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关心关爱,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教育与高中阶段两端延伸。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建设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强专门教育,办好专门学校。

(八)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稳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持续提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完善和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2030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深入实施海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项目,重点培育一批新优质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深化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实施乡村薄弱学校质量提升工程,资源配置向乡镇中心学校倾斜。推行校长、教师城乡统筹调配、交流轮岗。进一步完善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开展薄弱市县教育对口帮扶。

(十)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探索建设综合高中。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行动,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科学、体育、艺术、人文、外语等特色普通高中。

(十一)统筹巩固“双减”成果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坚持依法治理,严控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推动高效课堂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不断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常态化开展作业质量提升研究,减少重复性作业和日常考试测试频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开展多样化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持续实施科学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数学等基础学科课程教学,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

五、推动高等教育整体跃升,服务海南高质量发展

(十二)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围绕国家战略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导产业,聚焦种业、深海、航天三大领域,以海口、三亚、儋州、陵水等市县为重点,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持续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动新设1—2所新型研究型大学。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和综合性、特色化方向,推动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高校分类发展。实施“优本扩容”行动,稳步提升高等教育总体规模,到2035年,独立设置高校达到40所左右,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50万人。实施“学位点攀升”行动,提高硕博士研究生培养能力,持续优化博、硕、本、专比例结构。

(十三)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施“一流大学孕育”工程,支持海南大学按照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力争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实施“一流学科和产业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计划,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围绕金融、国际法、生物制造、绿色低碳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领域布局一批具备国内一流水平、符合区域产业特色的优势学科专业群,实现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千分之一,2—3个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列,推动高校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翻倍、学位授权点和招生规模显著增长。持续开展“学在海南、就在自贸港”高校毕业生促就业行动,完善与产业需求高频互动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多方联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十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健全高校课程建设提升机制,推动研究型高校跟进前沿科技改进教学,推动应用型、技能型高校深度开展校企合作,联合企业开发产业教学资源,打造一批一流课程,形成若干国家级教学成果。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建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造一流创新实践教学平台。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

(十五)着力造就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创业人才。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沃土计划”“脱颖计划”。利用高等教育科创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普筑梦”行动,组织好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挑战杯”等科创活动。建立“筑梦基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多样化发展。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建强现代产业学院,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基地、重点产业企业培养工程硕博士,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

(十六)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南生动实践的研究阐释。强化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积极布局并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统筹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全面发展,指导全省高校错位发展本校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探索开展海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和创新团队建设,创建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基地、实验室和智库,打造名刊、名栏和面向公众的交流平台,提升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支持高校加强面向东南亚和“一带一路”国家的区域国别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六、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和技术创新之岛

(十七)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海南样板。服务国家战略,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和“三度一色”比较优势,大力加强种业、深海、航天三大领域科研平台建设,协同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有组织科研和创新人才培养,打造教育科技高峰、人才中心,孕育新质生产力策源地。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全面服务海洋、热带农业、生命大健康、商业航天等海南特色产业需求,深化“园区+科研+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教育服务崖州湾科技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商业航天城等产业基地,建好教育部海南高等研究院,形成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海南实践”。以海南大学为试点,逐步建立政府各要素保障部门共同支持地方高校开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的有效机制。

(十八)提升高水平青年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坚持“四个面向”,紧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导产业,实施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稳定支持一批扎根海南、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的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2035年,培养一批优秀高校青年教师和国家级创新人才,在基础研究、新兴领域和前沿交叉领域,以及种业、深海、航天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生一批原创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十九)夯实高校科技创新基础并提升成果转化效能。优化高校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和重点领域布局,主动融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和工程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多层次高能级科研平台,加强产学研开放合作,推动科教资源共享,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深化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方式。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保障体系。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搭建校企联合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平台,打造技术市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高校科研成果有效转化。通过校地共建研究院、校企共建研究生工作站、现代产业学院、科技小院等平台,主动融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七、打造职业教育一方重地,助推区域产业升级

(二十)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构建以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为重点的“东西南北中”职业教育区域布局。探索推动高水平高职学校与优质中职学校组建区域性行业性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探索推动应用型本科学校创办职业技术学院或开设职业技术专业。推动形成中职学校“少而精”、高职专科学校“优而特”、职业本科学校“大而强”的发展新格局。

(二十一)完善海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职业教育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任务、项目、成果“三张清单”,探索深化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改革,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形成同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导产业相匹配、协同一体的职教体系。优化与产业结构紧密结合的专业布局,一体化设计中职(含技工学校)、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框架体系。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纵深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向重点园区和合作产业园区聚集,培育一批省级市(县)域产教联合体。支持企业、高校、职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一批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二十二)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实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推进省级职业学校“双优”“双高”建设,打造3—5所全国一流职业学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推进订单式、学徒制、嵌入式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五金’自贸港”建设工程,强化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学校和专业,推动其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和领跑者,为打造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的“土特产”“老字号”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十三)拓宽学生成长成才和社会服务通道。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各学段融通,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批次并行招生,建设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教育体验中心和课程。稳步扩大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高职本科“3+2”、中职本科“3+4”和职业本科招生规模,探索职业本科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在岗继续教育。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招录(聘)、职称评聘、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落实“新八级工”制度,以技能水平和创造贡献为依据,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

八、推动数字化转型提档升级,树立数字教育新标杆

(二十四)加快构建数字教育体系。持续推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建好海南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大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纵向贯通、横向拓展。完善数字资源建设和应用机制,提供覆盖全省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服务。实施数字教育基础环境提升工程。加快教育专网和高校算力中心建设。强化教育网络安全。开展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行动。打造海南数字教育品牌,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教育国际影响力。

(二十五)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大中小学贯通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加快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学院和研究中心,大力培养人工智能与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开展“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探索人工智能和教育大模型在助教、助学、助管、助研、助评全流程中的应用,形成一批高质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打造一批职业教育数字教学资源、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二十六)加快实现教育治理数字化。持续优化海易办教育服务专区,实现教育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着力提升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学校管理、教师管理、设备管理等教育领域关键业务数字化水平。打造海南省教育数据湖系统,实现教育数据高效互联互通、安全有序流动。构建基于教育大数据的科学决策体系,为教育评估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七)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组织领导,扩大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覆盖面。打造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中心以及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建设。加快海南开放大学和“海南终身学习网”建设,实现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畅通转换渠道。

九、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十八)坚持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持续开展教育家精神养成教育和传承活动,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贯穿教师发展全周期、各环节。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构建教师发展良好生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完善师德失范信息共享及处理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德违规行为。

(二十九)完善海南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完善以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为主体,教师发展中心为纽带,大中小幼和研训机构协同共育的海南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科建设和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师范教育办学质量,打造优质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平台,从源头改善教师队伍质量和教育生态。推进“国优计划”、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教育,优化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制度。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扩大研究生学历师范生培养规模。

(三十)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教师分层分类分岗精准培训。加强校长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占比达到25%以上。创新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模式。建好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创新团队,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和学术科研同步发展,普通本科高校专任教师博士学位占比达到60%以上,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实施国际化教师队伍培育计划,加大教师队伍研修力度,积极引进高水平外籍教师。

(三十一)持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动态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师生配比,统筹做好寄宿制学校、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积极稳妥推进公办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分级统筹、保障重点、周转使用、定期核销”的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深化“县管乡用”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促进优秀教育人才向基层流动。探索校企人才双向聘任机制。推行高校工科教师聘用指导性标准。

(三十二)加强教师待遇和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强化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优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国家部署,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加强教师权益保障,改善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促进教师身心健康。维护教师职业尊严,持续推动为教师减负松绑。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基金和学校奖教奖学制度。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教师优先政策,加大优秀教师选树表彰和宣传力度,做好教师荣休工作。

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创新内生动力

(三十三)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倡导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进基础教育“四个质量指南”评价标准改革。深化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加强教师聘期管理,健全基层学校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全面多元发展评价办法。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教育督导体系,健全省、市、县教育督导机制。深化高校分类评价和学科评估改革。建立健全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机制,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高校独立办学质量监管。

(三十四)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升学,深化“机器管招生”全覆盖改革实践,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集成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持续深化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或考核内容体系,重点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考查。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深化“职教高考”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建立职业教育技能考试破格录取制度。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三十五)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分批分类开展教育现代化改革试点。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健全优秀教育干部和校长队伍培养机制。依法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教育去行政化,推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建立健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制度,维护多元主体合法权益。从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防诈骗、防溺水、防火灾、防性侵、防欺凌、交通安全等教育,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建立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纠纷多元化解和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提升校园智能化安防水平。加强对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十六)强化教育强省建设投入支撑。加大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继续推进省属高校综合预算改革。统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计划、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方向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时优先保障教育项目需求。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建立预算拨款和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优化完善教育领域相关转移支付制度。适时提高不同学段拨款标准。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健全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引导规范社会力量投入和捐赠教育,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

十一、优化教育开放机制,建设国际教育战略枢纽

(三十七)加快汇聚世界一流教育资源。推动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立法工作。继续引进一批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来琼办学,力争境外顶尖高校落地办学。办好已落地的独立办学高校。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提升计划,实现本科层次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翻番,涉外办学机构(项目)学生规模达5万人。在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及海南大学等省属高校培育10个中外合作办学优质项目,引育10个高中阶段优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基础教育国际化发展计划,培育一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优质学校,建设一批国际高中、国际幼儿园。吸引侨民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到海南接受基础教育。

(三十八)高水平推进海南教育“走出去”。提升高等教育海外办学能力,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等高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热区高校联盟、“留学海南”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境外建立分校或研究中心。坚持“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两个总部基地”建设需要,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联合国外办学机构或华人组织,在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建设办学点,开展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打造海南职业教育国际品牌。组织学生参与国际性艺术、体育赛事和展演。扩大公派留学规模,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教师培训境外基地。持续推进汉语国际教育,推进中文在线教育出海,支持更多国家开展中文教学。

(三十九)打造海南教育对外开放特色品牌。构建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为主体、辐射全球的总体开放新格局,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在师生交流、人才培养、扩展数字教育合作等方面,与境外学校开展教育合作交流。支持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开放科学国际合作,共建联合科研平台,高质量推进国际产学研合作。开展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探索实施“游学海南”计划。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实施国际产学研合作高地建设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产出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学术成果。擦亮“留学海南”品牌,提升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优化国际学生结构,办好留学生汉语知识大赛,打造“唱琼剧学汉语”等品牌活动,国际学生数超过1万人。办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网络国际中心,吸引更多教育类、科技类国际组织落户海南,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四十)加快教育制度集成创新。建设海南涉外办学联盟和研究中心。支持涉外办学机构探索“以高考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支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探索“大共享+小学院”“五互一共”办学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设立基础教育阶段中外融合、海南特色的课程。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将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通过部门大协同、区域大协作,着力破解重大问题,补齐突出短板,将教育强省的政策、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教育强省建设定期跟踪、评估机制。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情况作为评价市县党委、政府推进教育改革、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围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聚焦教育强省主题,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强省重大战略举措和推进情况,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




名词解释

1.一规划四细则:是指《海南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行动计划》和《海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四个一批”工程:是指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相关举措,包括引进一批、新设一批、调整一批、升格一批高校。

3.四个面向:是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4.“‘五金’自贸港”建设工程:是指通过“金专业、金课程、金教师、金教材、金基地”职业教育“五金”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5.基础教育“四个质量指南”:是指教育部2022年发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6.大共享+小学院:在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各入驻高校共享图书馆、公共教学楼、食堂等公共设施,专享根

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办学规划建设的专项教学科研设施,实现固定资产最小化投入、空间资源最大化利用。

7.五互一共:在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立中外互鉴、学科互融、文理互通、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管理共商的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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