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个别自媒体误导误传我省中考相关政策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3-05-21 来源: 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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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注意到个别网民和中介机构为吸引网络流量和谋取不当经济利益,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误传我省中考报考政策,诱使部分省外学生和家长向我省迁移户籍、学籍,存在一定的上当受骗风险,也在一定范围内引发了社会关注,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我省中考相关政策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提示如下:

一、防范违规落户、转学和“人籍分离”的风险

目前,我省中考报名的条件是:①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②户籍不在我省,但具有我省初中学校九年级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参加过当年我省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③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聘期5年以上)且被我省认定为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和学籍未转入我省的,可在其聘用单位所在市县中招办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相应待遇。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条件是:①家长工作调动。②家庭住址迁移。③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

近年来,有一部分省外考生通过迁转户籍、学籍的方式获得了我省中考报名资格,成为“外回考生”(我省户籍但外省学籍的九年级学生)或“转学生”(通过转学获得我省学籍的九年级学生)。这类考生在办理有关迁转手续时应符合政策规定,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通过正规渠道向有关部门咨询办理,不要盲目听信个别不法人员或机构的虚假宣传,避免出现违规办理入户,或以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转学,以及转学后仍在原学校就读的“人籍分离”等行为,否则一经查实,考试招生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取消报名或限制报考资格的处理。

今年,我们将通过大数据核查方式,在市县考试招生部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所有考生的姓名、身份证、户籍等关键信息与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信息库进行比对,确保中考报名资格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严格执行各项招生录取政策,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还将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和线下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核查转学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查实弄虚作假,一律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违规办理转学行为的发生。

二、防范普通高中招录条件限制的风险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我省优质普通高中招生的“指标到校生”比例已达50%。“指标到校生”招录对象为初中三年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通过迁转户籍或学籍的方式获得我省中考报名资格的“外回考生”和“转学生”均不符合指标到校生招录要求。同时,省教育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的统招计划,招录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对“外回考生”以及不符合上述招录对象条件的应届生实行计划单列。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防范上述风险,更不要有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对于为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违反相关规定参与或配合弄虚作假转学行为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我们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会同省教育厅有关业务部门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予以严肃追责和处理,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办学资格,相关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涉及其中的非教育机构,一经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今后,我们将持续密切关注、研究分析有关新情况、新变化,不断完善中考报考和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和我们一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凝心聚力。

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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