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做好2022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琼教体〔2021〕126号)的相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考试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
实施办法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对象
凡参加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科目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渠道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7日(外回考生和往届生的报名时间由各市县确定)。
(二)报名渠道:学校统一采集汇总本校初中九年级考生体育报考项目并上报到市县招办,市县招办将统一编排后的考生信息导入中考系统,并从系统导出考生体育准考证下发到学校及学生。考生可在系统中查看本人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信息。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2年3月15日—4月20日(各市县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市县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考试地点:各市县自行安排。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设置
体育科目考试项目分为必考类项目和选考类项目,必考类项目是指考生必须参加的考试项目;选考类项目是指考生从指定的多个项目中任选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2022年体育考试的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30分;选考项目为男、女生均从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50米游泳等三个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分值20分(项目及分值设置见下表)。
五、考试项目规则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及标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琼教体〔2021〕126号)相关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见附件1)执行。
六、计分办法
(一)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最终得分=必考类项目得分+选考类项目得分。最终得分计入学生个人中招考试总分。
(二)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按等级划分: 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0—29分。
七、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可凭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提出免考申请,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由学校报市县(单位)中招办核准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准予免考,其体育科成绩按C等的下限即30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医院证明和申请书原件装入该生中考档案备查。
(二)缓考。对考前或考中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当地主考签字同意后可以缓考。对缓考的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再组织考生参加补考,届时仍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其体育成绩按免考得分(30分)的50%即15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无故缺席者或已参加考试但中途退场的考生不予补考。申请缓考的考生不允许更改选考项目。
(三)申请游泳项目缓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海口市相关考点进行,届时另行通知。
八、组织管理
(一)为加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省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领导担任,成员由省中招办、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基础教育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相应成立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督考组、保密和数据导录组、器材保管组、保卫组、医疗防控组、摄像组、后勤组、成绩复核组、监考员组等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各项事宜。考务组负责各项目的测试工作,测试工作人员须选派思想素质高,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熟悉体育工作的同志担任,上岗前应组织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考试规定办事,端正考风,严肃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
(二)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3月11日前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三)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分布情况,以就近方便、易于管理、保证质量为原则,集中设置一个或多个全封闭式考场,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考试要求。
(四)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制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秩序册”并提前分发到各有关学校。中招体育考试使用全省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号,考生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并经逐项验证后参加体育考试。除游泳项目外,每名考生的两项考试应在半天内完成。
(五)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在考前要对体育考试电子测试仪器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在考试过程中确因仪器故障而需要人工记录确定考生成绩的,要认真填写《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见附件3)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考试局。
(六)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考生成绩从电子测试仪器中导出并在考试项目全部结束后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考生的考试成绩,省中招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对考生的体育考试原始数据进行抽查。
(七)我局委托仪器生产厂家专门制作原始数据加密获取软件,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所有仪器中的原始数据通过该软件保存为加密文件,然后将加密文件发送到省考试局。在原始记录数据上报省中招办之前,为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可靠,各市县(单位)要将考试测试仪器存放于中招保密室,并指派专人保管,不得将仪器中的原始记录数据格式化。
(八)建立考试监督机制。考试期间,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市县巡视检查,实行考试全程监督。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要亲临现场,对每项考试的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对考生跑步项目终点冲刺过程要现场录像,录像资料要保存半年以备查。
(九)各有关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学生的紧张畏难情绪,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长跑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同时,要落实学生考前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和考试。各市县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安全保卫机构,明确安全保卫责任人。在考试前认真检查场地、器材,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十)学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对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要确保检测合格、性能良好,车况符合安全乘坐要求。严禁超载、超速。对外租用的车辆还要确保车辆运营资质等符合规定,并签署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意识强,驾驶信誉度高。考生集中饮食点要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一)各考场应封闭。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校带队教师及考生外,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考场内必须设立医疗救护站,以应对突发事件。
(十二)各市县要做好中考体育考试改革有关工作的政策宣传,让老师和考生熟悉考试规则,对体育考试新增的项目要适当安排模拟适应性测试和考前指导,使考生了解相关流程。
九、处罚
为保证中招体育考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严密组织考试各个环节,严肃考场纪律,建立监督机制,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对违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故意操作测试仪器感应器使其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的考生,取消该生该项考试资格;当场发现有替考者,一律清退出场,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发现有替考的,除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考试成绩外,还要取消其当年录取省、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如果开学后才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的入学资格。
十、经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规定,中招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中招体育考试报考费。
十一、疫情防控
各市县(单位)中招办要重视疫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控制聚集性活动的规模和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各市县请于2022年5月14日前将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总结材料报送省考试局。联系电话:65983889。
附件:
1.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
2.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评分标准
3.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
4.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应急预案
附件1
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
项目规则
一、必考项目(30分):1000米(男)、800米(女)
(一)测试方法
1.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内进行。在弧形起跑线处起跑,不分道,起跑姿势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许穿钉鞋参加考试。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2.考试采用长跑测试仪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长跑测试仪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长跑测试仪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二)违例判罚
1.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2.测试过程中无故退出考试,按本项最低得分计入该生考试成绩;测试过程中在突沿外侧完成考试,第一次给予相关考生黄牌警告,如若再犯则取消该生考试成绩。
(三)考务人员构成及其职责
1.检录员:至少6人,其中1人为小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1)每场考试前到器材处领取带有感应器的四套不同颜色的考试号码衣、扩音器等;每场考试结束后,将器材送还至器材保管处。
(2)在备考区按考试分组集合考生,并提醒考生将所携带的物品放置到备考区统一保管。
(3)按编排名单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然后按考生编号发放同一颜色的考试号码衣协助考生穿戴整齐,并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考试规定。
(4)与终点计时处联系确认考生着装颜色是否相符,并按要求将考生带到起跑处。
(5)每组考试结束后,以组为单位及时如数回收号码衣,按编号顺序和不同颜色整理备用。
2.主机操作员:主机操作员2人,主机操作记录员1人,其中1人为小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1)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2)专人专机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操作。
(3)800米和1000米测试时要有针对性地对测试仪器进行转换设置,保证准确无误。
(4)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5)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6)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7)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未经考务组长允许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手工计时员:至少8人,其中1人为小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1)考前必须了解计时器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到熟练操作。
(2)保持精神集中,确保计时的准确度。
(3)及时将测试结果与终点裁判核实,确保成绩与名次相符。
4.发令员:1名发令员。其职责如下:
(1)在起跑处组织考生按编号顺序进入跑道,核实该组考生与检录组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
(2)与终点计时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3)确认起跑线上所有考生佩戴的感应器处于正常状态。
(4)考生进入起跑线时,要提醒考生:当听到终点计时处发出“各就各位…跑”(或枪声)指令后,即可立刻起跑。
(5)如出现考生抢跑犯规行为时应立即中止比赛,利用哨声指令召回考生,重新组织考试。
5.终点裁判员:至少2名,其职责如下:
(1)集中精力跟踪测试全程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2)掌握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准确无误的记录考生到达终点的名次。
(3)及时与计时员核对成绩。
(4)及时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5)每场考试结束,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上交器材保管员。
6.成绩记录员:2名,其职责如下:
(1)考前半小时对考生的学校、考试时间、考试项目和考试组别进行登记。
(2)认真进行校对,确保名次与成绩相符,然后将成绩填写在成绩记录表中并签名。
(3)每场考试结束后,对测试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转交组长。
(4)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7.弯道检察员:共4名,其职责如下:
(1)考前30分钟协同器材组进行场地布置及器材安装。
(2)在长跑考试中监督考生跑步的路线轨迹,引导考生朝正确的跑道前进。对于在弯道处企图越过内线走捷径的考生要及时加以劝阻,对执意不听劝阻、违规越线的考生要做好记录,并向考务组长报告。
(3)观察跑道上的情况,对于在跑道上突发意外事件如考生摔倒等,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考务组长报告。
(4)在考试中禁止无关人员穿越跑道,以免影响到考生,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二、选考项目(20分):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50米游泳
(一)坐位体前屈
1.测试方法
采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测试。受试者平坐,两腿伸直,两脚掌平蹬测试纵板,两脚跟分开不得超过10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以两手中指指尖同时用力匀速向前推动游标,直到双臂不能再向前伸为止。
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每名考生可测试两次,以两次测试之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2.违例判罚
测试过程中,身体向前屈,两臂向前缓慢推动游标时,两腿出现弯曲(膝关节不能曲)、双手中指指尖没有同时并行推动游标等均视为违例。出现违例则当次测试成绩无效,两次测试均违例不再给予补考机会。
3.考务人员构成及其职责
(1)检录员:至少2名,其职责如下:
①明确考生所属的测试组,根据考生名单进行对应召集。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③组织考生进入测试点。
④适当控制测试节奏,维持考场秩序。
(2)主机操作员:其职责如下: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②专人专机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操作。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⑥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未经考务组长允许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成绩记录员:至少1名,其职责如下:
①认真做好成绩记录。
②如果出现错误,要注明原因并签名。
③成绩公示前要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公示。
④每场考试结束后,必须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上交保密员。
⑤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粘贴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4)坐位体前屈测试员:每台测试仪配备1名测试员,其职责如下:
①核对考生准考证姓名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
②引导考生到指定的位置,做好绑脚等前期准备工作。
③提醒考生在考试指令发出前,严禁触碰到推拉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④监督考生考试全程,对于考生有违规操作要做好记录,并向组长报告。
⑤对于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向组长汇报。
(二)一分钟跳绳
1.跳绳测试场地要求
室内、室外均可,测试场地平整,无安全隐患;每块测试点面积大小为2×2米的正方形区域并标明边界线,相邻两测试点至少间隔1米,每个考场根据场地大小设置8-20个测试点。
2.测试方法
采用跳绳测试仪测试,考场统一提供跳绳,绳子为直径6mm包胶钢丝绳,长度为2.6-3米(可调节),考生采用正摇双脚跳绳在规定的区域内参加考试,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时间终了,计时器发出考试结束的提示声,考生即停止考试。跳绳时,脚的动作方法应为双脚均用前脚掌着地,落地时稍有屈膝缓冲动作,以一分钟计时所跳的次数计算成绩。
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该次不计数,考生应继续进行考试;每名考生可测试两次,以两次测试之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第一次测试成绩为满分则不参加第二次测试。两次测试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违例判罚
考试信号未发出,考生提前开始跳绳,给予相关考生黄牌警告。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例:测试中考生单手持双柄空摇绳、原地空转绳柄;测试中出现双脚轮换跳、双摇、三摇等非单摇并脚跳绳动作;在测试中一旦脚踩线则视为出界,第一次出界时测试人员提示考生回到指定场地内继续测试,若考生再次出界则视为违例。出现违例则当次测试成绩无效,两次测试均违例不再给予补考机会。
4.考务人员构成及其职责
(1)检录员:至少2名,其职责如下:
①明确考生所属的测试组,根据考生名单进行对应召集。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③组织考生进入测试点。
④适当控制测试节奏,维持考场秩序。
(2)主机操作员:其职责如下: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②专人专机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操作。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⑥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未经考务组长允许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成绩记录员:至少1名,其职责如下:
①认真做好成绩记录。
②如果出现错误,要注明原因并签名。
③成绩公示前要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公示。
④每场考试结束后,必须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上交保密员。
⑤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粘贴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三)50米游泳(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四种泳姿任选之一)
1.游泳测试场地要求
测试用游泳池需要证照齐全,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游泳救生设备配置齐全,游泳池长度为25米,水深1.2-1.5米(具体由各市县根据测试泳池情况确定),有8-10个泳道,应设置出发召回线、泳道分隔线、2个高1.5m以上的救生观察台。
2.测试方法
采用游泳全自动计时器测试。在25米游泳池内,考生统一从各道起点处水中出发(为避免安全事故不允许采用岸上跳发式入水),出发姿势有如下两种,由考生本人选择其一:一是出发前双手扶池壁边沿,背对游进方向;二是面向游进方向身体直立,双脚脚后跟紧贴泳池壁。听到发令枪响或出发哨声时,蹬壁出发,到达另一端后,触壁转身,游一个往返,回到出发点以单手触壁时间记录考试成绩。每名考生仅测试一次。
3.违例判罚
测试全程不能有任何辅助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除出发点和折返点,不允许串道、单脚或双脚接触池底,不得拉泳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违者取消成绩。如因特殊情况,在测试过程中单脚或双脚接触池底,但未因此获利,则不判为犯规。
对于第一次出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出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4.考务人员构成及其职责
(1)检录员:至少2名,其职责如下:
①明确考生所属的测试组,根据考生名单进行对应召集。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③组织考生进入测试点。
④适当控制测试节奏,维持考场秩序。
(2)主机操作员:其职责如下: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②专人专机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操作。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⑥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未经考务组长允许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手工计时员:至少8-20人,根据泳道配备,其中1人为小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①考前必须了解计时器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到熟练操作。
②保持精神集中,确保计时的准确度。
③及时将测试结果与终点裁判核实,确保成绩与名次相符。
(4)发令员:2-3名发令员。其职责如下:
①在出发处组织考生按编号顺序进入泳道,核实该组考生与检录组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
②与终点计时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③考生到达各自的泳道时,要提醒考生:当听到终点计时处发出“出发信号”后,即可立刻出发。
④如出现考生出现抢码犯规行为时应立即中止比赛,利用哨声指令召回考生,重新组织考试。
(5)司线员:2名,其职责如下:
①当听到了召回的信号时,应迅速放下召回线,将运动员拦回。
②每场考试前要认真检查召回线的设备。
(6)终点裁判员:1-2名,其职责如下:
①集中精力跟踪测试全程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②掌握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准确无误的记录考生到达终点的名次。
③及时与计时员核对成绩。
④及时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⑤每场考试结束,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上交器材保管员。
(7)成绩记录员:至少2名,其职责如下:
①考前半小时对考生的学校、考试时间、考试项目和考试组别进行登记。
②认真进行校对,认真做好成绩记录,确保名次与成绩相符,然后将成绩填写在成绩记录表中并签名。如果出现错误,要注明原因并签名。
③每场考试结束后,对测试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转交组长,上交保密员。
④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成绩公示前要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公示。
三、考场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一)医务人员
1.负责设立“考场医疗点”并与邻近医院协调对接。
2.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药品、药箱及器材。
3.协调安排每个考点现场配备一辆120急救车。
4.及时有效地提供考试期间考生发生意外损伤、中暑昏厥等情况时的医疗救护。
(二)保卫人员
1.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2.设置警戒线,全程值守现场,阻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点。
3.做好考试场地的封闭工作。
4.发现有扰乱考场秩序的要及时阻止,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三)摄像员
1.负责采集考试过程中考生的头像、起跑、触点和冲线等关键信息,并保证图像完整清晰,为考生成绩复核提供原始凭据。
2.确保考试全程都在摄像头监控之下进行操作,每半天全部考试结束后,要确保考试设备回收完毕再拆除监控设备。
附件2:
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评分标准
一、1000米(男)、800米(女)
男1000米(分·秒) | 女800米(分·秒) | 分值 |
3.30 | 3.24 | 30 |
3.36 | 3.27 | 29 |
3.38 | 3.29 | 28 |
3.42 | 3.32 | 27 |
3.46 | 3.35 | 26 |
3.50 | 3.38 | 25 |
3.54 | 3.42 | 24 |
3.58 | 3.46 | 23 |
4.02 | 3.50 | 22 |
4.06 | 3.54 | 21 |
4.10 | 3.58 | 20 |
4.15 | 4.03 | 19 |
4.20 | 4.08 | 18 |
4.25 | 4.13 | 17 |
4.30 | 4.18 | 16 |
4.35 | 4.23 | 15 |
4.45 | 4.30 | 14 |
4.55 | 4.37 | 13 |
5.05 | 4.44 | 12 |
5.15 | 4.51 | 11 |
5.35 | 5.05 | 10 |
5.55 | 5.15 | 9 |
6.15 | 5.25 | 6 |
6.35(含)以上时间 | 5.35(含)以上时间 | 3 |
注:1000米、800米跑以分、秒为单位计录测试成绩,精确到1/100秒。
二、坐位体前屈
男(厘米) | 女(厘米) | 分值 |
19.2 | 19.3 | 20 |
18.8 | 19.0 | 19 |
18.2 | 18.5 | 18 |
17.6 | 18.0 | 17 |
16.9 | 17.3 | 16 |
16.1 | 16.7 | 15 |
15.3 | 15.9 | 14 |
14.1 | 14.7 | 13 |
12.8 | 13.5 | 12 |
11.8 | 11.0 | 11 |
9.5 | 10.2 | 10 |
8.5 | 9.2 | 9 |
6.9 | 7.7 | 8 |
5.4 | 6.2 | 7 |
3.3 | 4.2 | 6 |
1.2 | 2.2 | 5 |
0.5 | 1.6 | 4 |
-0.5 | 0.8 | 3 |
-1.5 | -0.1 | 2 |
-2.8(含)以下 | -1.3(含)以下 | 1 |
注:坐位体前屈以厘米为单位计录测试成绩,精确到一位小数。
三、一分钟跳绳
男(次/分钟) | 女(次/分钟) | 分值 |
176 | 168 | 20 |
173 | 165 | 19 |
170 | 162 | 18 |
167 | 159 | 17 |
164 | 156 | 16 |
161 | 153 | 15 |
158 | 150 | 14 |
155 | 147 | 13 |
152 | 144 | 12 |
149 | 141 | 11 |
145 | 137 | 10 |
141 | 133 | 9 |
137 | 129 | 8 |
133 | 125 | 7 |
129 | 121 | 6 |
125 | 117 | 5 |
121 | 113 | 4 |
117 | 109 | 3 |
113 | 105 | 2 |
109(含)以下 | 101(含)以下 | 1 |
注:一分钟跳绳以个数计录测试成绩。
四、50米游泳
男(分·秒) | 女(分·秒) | 分值 |
1.20 | 1.30 | 20 |
1.22 | 1.32 | 19 |
1.24 | 1.34 | 18 |
1.26 | 1.36 | 17 |
1.28 | 1.38 | 16 |
1.30 | 1.40 | 15 |
1.32 | 1.42 | 14 |
1.34 | 1.44 | 13 |
1.36 | 1.46 | 12 |
1.38 | 1.48 | 11 |
1.40 | 1.50 | 10 |
1.42 | 1.52 | 9 |
1.44 | 1.54 | 8 |
1.46 | 1.56 | 7 |
1.48 | 1.58 | 6 |
1.50 | 2.00 | 5 |
1.52 | 2.02 | 4 |
1.54 | 2.04 | 3 |
1.56 | 2.06 | 2 |
1.58(含)以上时间 | 2.08(含)以上时间 | 1 |
注:50米游泳以分、秒为单位计录测试成绩,精确到1/100秒。
附件3
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
中考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性别 | 毕业 学校 | 1000米(分.秒) | 800米(分.秒) | 选考科目成绩 | 人工确认成绩原因 | ||
坐位体前屈 | 一分钟跳绳 | 50米游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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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裁判员签名:
裁判长签名: 省考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名:
附件4
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合作、以人为本、公平公正。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体育考试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严重影响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与考试秩序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省教育厅应急机构与职责
省教育厅成立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体育考试领导工作小组兼任。负责制定全省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省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考试局,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机构成员集中办公。
(二)市县教育局(单位)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市县教育局(单位)成立本市县(单位)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市县(单位)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向省教育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三)考场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考场成立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初中毕业生学校成立学校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校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市县或省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三、考场安全措施
(一)建立畅通的指挥通讯系统。考试前夕,各应急办公室要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以备急用;考试期间,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及各考场的考试指挥通讯系统、值班电话、值班传真,要确保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级应急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必须全天24小时开启(进入考试区内时须置于振动状态)。
(二)各考场设一名负责安全监督的副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对考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场地、器材、消防、用电、用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合理设置考场各种功能区域。
1.集结区、准备区、检录区与候考区:应设置在开阔地带,便于考生集中和疏散。
2.考试区:地面平坦无坑、无杂物;跑道终点处要设有缓冲带;游泳池应设置救生观察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考场内及周边要设置明显的方向标示,如准备区、考试区、医疗站的位置,遇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的路线与方向等。
(四)考场医务准备
1.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急救药品、司机和汽车,以及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为伤病考生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应报告主考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张贴“警示”,告知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果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站,由医务人员甄别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按程序办理缓考或免考医务审核手续"。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请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涉考师生健康筛查、体温监测等措施。对外审返琼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考生,按防疫要求进行处理。考试考场配齐配足防疫物质,考点按要求做好场所及器材的消毒工作。
(五)自然灾害的应对
若遇到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暴雨、雷电、地震等),无法开考或无法继续进行考试时,应视情形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遇到全省范围内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全省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省考试局或市县(单位)中招办发出停考指令。
2.遇到局部地区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区域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当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发出停考指令。
3.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到影响的,由受影响的考生学校报市县(单位)中招办或省考试局批准暂停考试后向考生发出停考指令。
4.若宣布停考后,已到达考场的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其人身安全。
5.发出停考指令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时作出恢复考试的决定,并合理安排恢复考试,不得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六)意外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意外事故(如房屋倒塌、火灾、严重的人身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考试局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防护和人员救治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
若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公共卫生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卫健委和省考试局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
(八)供电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供电事故,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报告省考试局。
(九)电子设备故障的应对
考场必须加强对考试用的电子设备(含移动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做好防火、防雷、防水、防潮和用电安全工作。考试过程中若遇电子设备损坏,应立即维修或更换,并报告省考试局。
(十)舞弊事件的应对
考场若发现舞弊事件,要及时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若发生重大舞弊事件应立即报告省考试局。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的安全措施
(一)对考生进行体育考试专题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考场纪律教育。
(二)做好对考生的常规体检工作和健康筛查工作。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考试安全。在考前将本校可能影响考试安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情况汇总上报市县(单位)中招办,以便考场提前做好防控措施。
(三)组织好特殊考生申请免考、缓考。
(四)关注考生临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做出适当的指引。
(五)科学组织考生进行备考训练。
(六)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和考后放松活动。
(七)若安排车辆接送考生,要确认有正式的营运资质和证照齐全,要安排教师跟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八)做好对考生的体温监测和行程调查。考生赴考上车前体温异常者不能赴考。
五、考生安全须知
(一)备考注意事项
1.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应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3.合理进行考前运动训练,预防运动创伤。
4.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5.注意饮食卫生,适当补充水分。不宜空腹、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
6.赴考场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7.穿着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考试。考生不得穿铁钉专业跑鞋或皮鞋等参加考试。
8.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和考后放松活动。
9.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如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胸闷、胸痛等),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和带队教师报告,并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
(二)考试纪律要求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服从带队教师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及影响他人考试,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六、医务审核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正面引导考生根据实际健康情况提出申请,切勿弄虚作假,积极备考。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及校医等,须根据考生平常上体育课或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公正写明情况并给出审核意见。
(二)各级医务审核人员须严格把关,凡平时能正常进行体育活动、上体育课的学生,一律不得免考。考生申请免考审核不通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申请缓考。
(三)体育考试现场受理学校的免考材料。考生可在缓考前通过毕业学校向体育考试医务组提出免考书面申请并补充证明材料,如不同意免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缓考。
(四)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
(五)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每一例医务审核申诉(投诉),不推诿拖延或转移矛盾,做到依法按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激化矛盾,处理到位。
七、保障条件
各单位要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经费等给予保证,对因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致病、致残、致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八、调查总结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各级应急机构要及时进行调查、总结,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考试局对全省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及省委省政府。
九、责任追究
在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工作失职、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恰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预案管理
各市县教育局(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市县(单位)体育考试实际情况,制订本市县(单位)体育考试应急预案,并于3月10日前报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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