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10151028 |
政治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取消今年基础会考的各科成绩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013010928 |
生物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
取消今年基础会考的生物科成绩 |
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 |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3637。
海南省考试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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