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2
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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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准考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9460401100910 | 教育学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取消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9689。
海南省考试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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