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独生子女户及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字体: 打印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23〕12号)精神,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录取时享受在原始分总分基础上加5分的优惠照顾。为做好此类考生的身份确认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

(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纯二女户的子女。

二、身份确认工作流程

(一)填报表格。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将《202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附件1,简称《审核表》)发放给有关考生,由考生按要求填好相关信息。

(二)受理审核。

考生或其委托人将审核表依次送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口信息系统等政府共享数据信息系统审查考生提供的审核表。通过信息系统能够查实考生父母相关情况的,考生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二女户结扎证等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出具“该生为农村独生子女户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的审核意见。

(三)存档汇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出具审核意见后的《审核表》一份存档留底,另一份交由考生在4月20日前提交报考地市县中招办,由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录入中招管理系统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202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确认花名册》(附件2),一式二份,并汇总备案。其中一份自存,一份于4月20日前转交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事项对接。尚未将农村独生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中(高)加分确认事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的市县,由市县负责审核,需要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考生加分资格确认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关系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做好结果公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名单在本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初中就读学校、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性别、户籍地、特征名称(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或海南省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结论等,并公布省卫生健康委设立的举报电话(65232935)和省考试局的举报电话(65983889),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禁止公布考生及监护人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四)严肃责任追究。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省一级学校”和市县优质高中的录取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省考试局联系人:邝雷雷,联系电话:65983889;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燕香,联系电话:65232935。

附件:1.202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2.202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确认花名册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电脑版|移动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570204琼ICP备05000041

公安机关备案号46010602000014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